解析:
若出现某些人擅自占用小区公共面积的情况,业主应采取行动进行维权:
首先,业主可以联合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对方立即停止此类行为;
其次,如因该行为导致共享部位遭受损害,业主亦有权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当有个别人擅自侵占小区公共区域时,业主们采取的维权措施包括要求非法占有者立即停止不当行为;如果侵犯者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害,业主、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法律部门提出诉讼,要求侵权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024-10-09 14:3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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