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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支付加班费可以被迫离职吗

张** 北京-怀柔区 劳动关系咨询 2024.09.23 11:48:07 487人阅读

老板不支付加班费可以被迫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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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遇着老板不给加班费的事儿,那就可以考虑辞职。这可是侵犯到咱们的合法权益了。要是老板老是拖着不给加班费,那就是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上的规定和国家的劳动法,这时候咱们就有权利以这个理由跟公司说拜拜。

2024-09-23 17:2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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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要是不给你加班费的话,你可是有权利走人的。这就意味着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假如长时间不给加班费,那可就是严重违规,不仅违背了你们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国家劳动法。所以,这时候你就完全能够理直气壮地以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2024-09-23 15:3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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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遇到企业主依旧我行我素地拒付员工加班工资时,员工完全有权利选择结束当前的雇佣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员工的合法权益无疑遭到了严重的侵犯。若企业长时间未按照规定支付员工应得的加班费用,这不仅严重违背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更是对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公然挑衅。因此,员工完全有理由以这个理由作为依据,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4-09-23 13:38:24 回复

法律对加班费的相关规定:  具体标准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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