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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遇着老板不给加班费的事儿,那就可以考虑辞职。这可是侵犯到咱们的合法权益了。要是老板老是拖着不给加班费,那就是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上的规定和国家的劳动法,这时候咱们就有权利以这个理由跟公司说拜拜。
2024-09-23 17:2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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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要是不给你加班费的话,你可是有权利走人的。这就意味着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假如长时间不给加班费,那可就是严重违规,不仅违背了你们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国家劳动法。所以,这时候你就完全能够理直气壮地以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2024-09-23 15:3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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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遇到企业主依旧我行我素地拒付员工加班工资时,员工完全有权利选择结束当前的雇佣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员工的合法权益无疑遭到了严重的侵犯。若企业长时间未按照规定支付员工应得的加班费用,这不仅严重违背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更是对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公然挑衅。因此,员工完全有理由以这个理由作为依据,向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24-09-23 13:38: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