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长期无人居住的住宅物业费用问题,主要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中所明确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若是由于公寓尚未完成交付而导致无法入住的情况下,物业部门将全权向建筑承包商收取相应的物业费用。
然而,如果公寓已顺利交付给所有业主,但由于业主个人原因未能实际居住使用,那么此时的物业费用需由业主个人承担,并全额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若业主能够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物业服务企业,且双方达成协调一致,则物业方也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收费标准,为业主提供七折优惠。关于具体的减免比例以及是否具备享有减免的资格,均须参照各个地方政府所制定的相关政策以及物业服务合同上的详细条款。因此,为了避免因物业费用产生争议,建议所有业主在长时间不对所拥有的房屋进行居住时,第一时间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有效沟通,以便充分了解各项减免政策以及具体的申请和办理流程。
对于长期无人居住的住宅物业费用的收取方式,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所明确的$协议进行即可。若所购买的房屋尚未正式交付使用,从而导致无人入住,那么该房屋的物业费用将由建设单位全权负责支付;而如果房屋已正式交付给业主,但因业主未能实际上门居住而导致空置,此时的物业费用,同样将会全部由业主承担。在此情况下,若业主要求减少物业费用,并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服务企业,经过双方协商后达成共识,也是允许按照制定好的收费标准的70%进行交纳。
至于具体的减免比例以及能否获得豁免,则要根据各地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以及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详细条款来加以明确。因此,当业主长时间不再居住其所购房屋之际,有必要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交流,以便了解到更为准确且详尽的费用减免及申请流程等信息。
解析:
住宅房屋若长时间无人居住,所涉及的物业管理费用通常会根据物业服务协议中的确定进行收取。若由于房屋尚未竣工交付而导致无人居住的情况,物业公司将有权向建筑承建商全额收取这部分物业费;若房屋已竣工并移交给业主但业主却没有实际入住,此时物业管理费用则将由业主承担全部费用。当然,业主在收到房屋后需向物业服务提供者发布书面通知,以就有关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事宜达成共识的前提下,也可按照相关规定的百分之七十的额度进行缴纳。
至于具体减免幅度以及是否能够获得优惠减免,还须依据当地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和物业服务协议中的详细规定。因此,业主在决定长期不居于某房产时,建议先与物业运营团队进行深入交流,以便全面了解相应的减免政策和申请程序。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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