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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请求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所需提交的具体申请文件如下:
首先,需要提交份数为一的《不动产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
其次,要求申请者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以及一份复印件;
第三步,鉴于涉及到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利证明、验收完成材料的必备备案表、房屋测绘报告与针对该房屋所在地址的必需证明等相关官方文件的原件和其对应的复印件也务必齐全;对于所购买房屋属于经适房、单位集资房或其他类似性质物业的情况下,您还必须提供相应部门发放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批准文书作为支持依据;
最后,对于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设立及其财务报表的证明复印件亦为申请过程中的必要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4-07-31 16:26: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