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房地产纷争,我们提供以下五种解决途径:和解、协商、仲裁以及诉讼。首先,双方应当按照平等互惠的原则,在私下展开和解工作,若无法达成共识,也可以寻求第三方介入,协助谈判解决。其次,当协商无果之时,我们可以依据房地产争议的具体内容,将其提交至相应的裁决机构进行仲裁。如果仲裁未能解决问题,那么我们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在解决房屋产权纠纷方面,主要途径包括调解、沟通、仲裁以及法律诉讼等方法。首先,应遵循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和解来妥善处理争议。若未能达成和解协议,则可推荐第三方进行协调解决。当协商无果后,可以依据纠纷所涉及的具体问题,委托指定机构进行仲裁裁决。如仲裁过程中仍然无法得到解决,最终的救济手段就是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2024-07-10 15:44:10 回复专业解答《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对商品房的预售条件都作出了规定。要求,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专业解答为了促进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专业解答1、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2、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专业解答《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内容如下: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专业解答判断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就要看该合同是不是符合下面几个条件:1、预售方主体资格要符合要求2、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3、商品房预售合同内容与形式的合法性。
律师解析 开发企业未按本办法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的罚款。 另外,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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