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章;
2、申请书、委托书、原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章程修正案;
3、原出资人和新出资人或新董事、新监事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程序:
1、准备材料,到工商官网或办证部门领取变更相关表格及填写,带好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章;
2、提交材料,把准备好的全部材料交给办证部门,等待审批;
3、领取新营业执照及变更通知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开会作出决议。这种议事方式以及在会议上的表决程序,由法律作出基本规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具体规则和操作事项则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这样做既符合实际情况,也使公司有一定的灵活性。股东会作出决议采取多数通过的方式。以多数通过的决议有两种:一种是普通决议,只要求有代表过半数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另一种为特别决议,由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决议时,需要代表更高比例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现行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为: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需要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如果没有规定是特别决议的,则都可以作为普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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