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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如果连续旷工会受什么处罚

梁* 江西-九江 劳动关系咨询 2024.05.17 17:47:00 418人阅读

学校教职工如果连续旷工会受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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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情节轻微的情况下,雇主可依据本公司合法制定之规章制度对员工施以罚款或警告等惩戒措施;反之,若员工旷工行为严重且构成对单位规章制度的重大违犯,雇主则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具体处理方式需视请假原因而定。对于诸如病假、产假等法律明文规定的休假权益,并不以雇主的批准为必要条件。
然而,如涉及事假等其他类型的请假事项,由于现行法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因此雇主需自行设定相应的审批流程及标准;若在合法制定的单位规章制度中有相关规定,则应严格遵循执行。

2024-05-17 20:2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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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若违规行为较为轻微且未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依据已依法制订并获通过的相关规定制度,对相关员工施以罚款或警告等惩处措施。
然而,若员工存在长期无故旷工现象,严重违反了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具体情况需视请假原因而定。
对于诸如病假、产假等法律明文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并不需要用人单位事先批准。
但是,如涉及到事假等其他类型的请假事项,由于现行法律尚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因此用人单位可自行设定相应的审批流程及标准。
在合法制定的单位规章制度中已有明确规定的,则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4-05-17 17:4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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