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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补偿协议又签了自动离职就可以了吗

郝** 广西-北海 劳动关系咨询 2024.05.17 09:21:02 406人阅读

签了补偿协议又签了自动离职就可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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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自动离职是否享有失业救济金,需依具体情况判断:
1.若雇主无任何法定过错行为,则雇员自行辞去工作,将无法享受失业救济金;
2.反之,若雇主存在法定过错行为,例如以威胁或暴力方式对员工进行人身自由控制,强制要求员工进行超时工作,未按期向员工支付薪资待遇,以及未能遵循有关劳动用工法律规范的其他情形等,在此种状况下,员工可以获得失业救济金。
对于随时可提出离职申请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若是雇主不能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劳动保护义务,亦或是未能保障劳动者所享有的劳动权利与条件;
2.即使没有出现拖欠工资现象,但若雇主拖欠工资,且未能在合理期限内足额完成支付事宜;
3.当雇主未能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
4.雇主制定并实施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实质性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对于劳动者原本应得的权益造成严重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17 09:22:02 回复

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没有明确规定,以约定为准,但基本原则应该是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离职时再签竞业禁止条约的话,补偿标准就由你们约定了,最好是2年的工资(因为在这两年期间你基本上不可以再从事你专长的这个行业了)!如公司要求无期限保密则可提高保密补偿金的数额,如不支付补偿金则无保密义务。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离职通常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自请辞职、解雇离职、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如退休、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员工失踪或死亡等。
  
1、自请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对于自请辞职者,应注意审查其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求其填写《离职申请单》,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办理离职手续。这里,应特别注意的是,员工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需要赔偿的,应在员工离职时一并结清赔付事项。
  
2、解雇离职或者自动离职: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而被用人单位给予解雇处分的,用人单位应首先知会工会,工会同意解雇处分的,由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公告》,在单位范围内有效公告。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人事部门制作《员工奖惩通知》,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该通知直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员工未经任何离职申请不告而别的情形,类似的还有违规应予解雇处分之员工不告而别的、或员工未依照规定时间提出离职申请自行不告而别的,这些员工不告而别时间达到一定合理期限、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雇情形的,可视为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由人事部门知会工会,经工会同意后,发布《员工奖惩公告》,自《员工奖惩公告》生效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应在合理期限内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催告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经催告后逾期仍未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员工放弃其所有权利。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3、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离职:
  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在终止情形届满前30日内,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应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并向员工本人送达,员工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因故失踪或死亡的,劳动合同终止之离职交接手续由其部门主管凭《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办理。

除非该协议存在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可变更情形,否则赔偿协议是有效的。  当事人达成《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后:  
A.对事故事实和成因发生争议,可以由交警部门受理;  
B.对赔偿协议发生争议,交警部门不予受理。  ⑤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A.当事人事后不得反悔。  B.但是,如果该协议存在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可变更情形,则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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