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 外企三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违法

外企三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违法

谭* 江西-九江 劳动合同咨询 2024.05.13 15:04:00 470人阅读

外企三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违法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九江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若用人单位未能依法续签该项协议,此种行为无疑是非法且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倘若用人单位选择不再与劳动者续签新合同,那么该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就是根据劳动者在原岗位上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024-05-13 19:31:36 回复
咨询我

解析:
当劳工合同法定有效期届满之际,如若用工方未能与之续签,则其行为可能被视为非法。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须向劳作者支付相关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也就是按照劳作者实际的服务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相应的月度薪资水平的方式,以此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4-05-13 15:05:00 回复

您好,关于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手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1、经发局批准2、外管局批准3、工商变更登记(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3)依法作出的决定或决议(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5)股权变更协议(6)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7)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8)新增境外投资者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10)其它有关文件、证件。人民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的裁定书,不需提交第4、5项材料。因国有股权划拨、股权出质、合法继承、夫妻财产分割变更股东(权)的,不需提交第4项材料,但应提交新股东合法获得股权的法律证明文件。4、组织机构代码(1)、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正副本均可,外企还需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本单位公章或介绍信(3)、本单位法人(分支机构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旧代码证书及C卡5、国税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国家税务局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在登记窗口领取各种表式,按要求如实填写后,连同资料一起报送登记窗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涉及工商变更的提供)一式二份(3)、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分公司除外),工商局准予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4)、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6、地税变更登记(1)、《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2)、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涉及工商变更的提供)一式二份(3)、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分公司除外),工商局准予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二份(4)、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一式二份7、银行信息变更8、海关变更9、电子口岸卡变更。

对于外企怎样办理减免税手续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第一,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的申请程序:企业在预计当年为获利年度时应在季度获利后30日内,或在年终决算确定为获利年度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并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下列资料及证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申请书》(一式三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当期财务会计报表(利润表、损益表)、分支机构财务状况说明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材料。第二,申请享受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优惠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新技术企业证书后6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下列资料及证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申请书》(一式三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第三,凡经考核符合产品出口企业标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下列资料及证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申请书》(一式三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通知书(复印件)、产品出口企业证书、产品出口实绩报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批复(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第四,凡经有关部门批准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在取得先进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年度企业所得税汇清缴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下列资料及证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申请书》(一式三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通知书(复印件)、先进技术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批复(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第五,1991年7月1日以前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按税法规定可继续享受原《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减免税规定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第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其它外商投资企业依照税法及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减按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可能在不同的地区还会有其他的一些具体的要求,但是大概的程序基本就是如上介绍的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