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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尾款超过合同约定金额,是否构成违约

谭** 福建-宁德 房屋买卖咨询 2024.05.11 16:41:00 421人阅读

购房尾款超过合同约定金额,是否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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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二手房尾款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双方在书面合约中所达成的支付期限,构成了违约行为。对于这部分欠款,应当按照购房款总额的比例,遵循我国中央银行所制定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标准进行相应的违约金计算,而如果先前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具体金额的话,那么就应当严格按照该约定金额进行支付。

2024-05-11 18:4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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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未能如期支付尾款的情形,依照合同所规定的支付期限逾期未付款者,应视为构成了违约行为。
关于拖欠尾款所产生的违约金问题,其数额将根据未付购房款的总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针对金融机构计算逾期贷款利息所制定的相关标准来进行计算;
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金额的情况下,当依循合同条款依法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024-05-11 16: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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