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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建房与商品房区别

周* 安徽-六安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4.12 09:22:33 433人阅读

环建房与商品房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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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诚然,所谓还建房,其核心要点便是指这片被使用的土地乃属于某个集体组织所有,譬如在进行房地产项目拆迁时,常以村作为基本单位,这时这些土地便并非归属私人所有,而是归属于集体组织所有。
至于商品房,则一般所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成功购得某片土地使用权后,在这块土地上精心设计、开发并建造的住宅楼宇,这类房屋所有权属于私有财产,而非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2024-04-12 09:52:0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还建房是指政府或者开发商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一些设施建设项目时,被拆迁户无房可居住时对其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而为拆迁人或者承租人居住所安置的房屋。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品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二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1、取得方式:商品房是以货币形式购买的,而还建房主要是以补偿形式取得的。
2、土地性质:大多数还建房是政府划拨土地兴建,土地性质为划拨地,而商品房全部是出让地。
3、交易税费:土地为划拨地的还建房在交易过程中是需要向地方税务部门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的,而商品房没有这笔费用。

集资房和自建房的区别包括土地取得的方式不同、土地的类型不同、建设的方式不同等,集资房的土地以划拨为主,而自建房的土地是农村宅基地。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三十五条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还建房的容积一般都比较大,环境不是很好。想住得舒服就买商品房,想日子过的轻松就住还建房。 还建房就是为了安置拆迁群众,政府有计划地统一建房分配给拆除了原住房的居民的居住用房,还建房的买卖是有一定条件的,与商品房不完全一样,商品房的土地性质是可以自由交易的,还建房的不一定,还建还建房是可以差额贷款的。 还建房与商品房区别之——性质不同 还建房其实绝大多数是指这一块土地是为集体所拥有,就比如说在拆迁时,以村为单位,这些土地就不是为个人所拥有,而是为集体所有。而商品房它一般是指由开发商在拿下着一块地皮之后,在这块地皮上面所开发建造的楼盘,着类房子它是属于个人所有而非集体所有。 还建房与商品房区别之——办证不同 还建房它由于是集体所有的,所以这一类的房子在交房的时候,是不能够马上就能够办理处两证,而是要等到两年之后或者是在五年之内才能够办理出房产证明,而且在其中的土地证明除非是有村委的负责人去到土地局,将集体证明进行分割成一个个的个人小证。有的即使是你已经把房子买了,但也是办不下来两证的,所以买还建房的风险要比商品房的要大。 商品房它是个人开发的楼盘,这样的房子只要是在正常的缴纳了各类的税费之后,就能够顺利的办出五证两书。不会出现以上的问题。 还建房与商品房区别之——取得方式的不同 还建房是通过拆迁补偿的方式所得到的,而商品房则是通过个人购买所得,而且在上交税款上面也是不一样的,还建房在交易的时候是还需要向当地的税务部门缴纳一定量金额的土地的转让金,而商品房则是不需要缴纳这些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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