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甘孜法律咨询 > 甘孜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变更不动产权证不予办理怎么申请行政复议

变更不动产权证不予办理怎么申请行政复议

周* 四川-甘孜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4.02 17:11:16 419人阅读

变更不动产权证不予办理怎么申请行政复议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甘孜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甘孜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选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则需遵循如下规范和模板进行书写:
1、在文首注明文书题目(行政复议申请书);
2、详细列举申请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姓名、居住地详细地址以及有效联系方式,如是公司法人或其他独立机构,亦须注明单位全称、注册地址及工作场所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员的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如有代理人为相关事宜代为处理,也应在此处予以列出其姓名、所属单位以及联系方式;
3、列明被申请人信息,要求包括被申请方的名称、企业注册地址和主要负责人的职务头衔等详细信息;
4、明确表达您所希望达到的行政复议之请求;
5、阐述相关事实,并提供充分的理由支持您的复议请求;
6、必须在文本最后清楚标注出将该份申请提交给的行政复议机关,例如您若向北京市政府提出申请,则在正式文件末尾应注上“此致北京市人民政府”字样;
7、由申请者本人签字或许可公章,以示确认该申请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8、最后,需在文本中注明申请日期,通常采用年月日的顺序来表示。
若决定以口头形式提出申请,须照实而准确的方式做好如下书面记录:
1、详述申请人的基本身份背景及其有效联系方式;
2、明确表达您的行政复议之请求;
3、对关键事实及理由进行清晰阐述;
4、注明被复议机关的具体单位名称;5、因何事由向对方提出申请以获得具体行政行为等相关信息,并加以记录。当以上各项信息均已悉数记录完成后,申请人务必在“口头申请记录”纸张的正文部分附加相应笔迹并签署名字,用以确认记录内容正确无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
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2024-04-02 17:32:5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海南-省直辖

(一)如果您选择以书面方式提交申请文件,以下为您提供示例范本:
1.文件名应清晰标注为《行政复议申请书》;
2.明确申请人身份信息,包括申请人如若身为自然人,需详细注明其姓名、现居住地址以及可以联络到他/她的联系电话号码。若申请人属于法人或其他合法实体,则应该明确所属公司的全称及其注册地址,同时还须注明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及受委托代为处理该事务的代理人的个人资料、所属机构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3.对被申请人进行详细描述,例如公司全称、登记注册的实际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与职务等;
4.明确提出的行政复议请求;
5.详尽阐述事实和理由,支持所提申请;
6.记录出现争议的行政复议受理部门;
7.由申请人亲自签字或加盖公司公章;
8.最后确定申请日期,须按照年份、月份和日期的顺序进行排列。
(二)对于口头申请者,我们将安排专门的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如下:
1.记录申请人的详细个人及联系方式;
2.提出的具体复议请求;
3.基本事实和理由;
4.被复议相关部门全称;
5.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精确时间段。完成上述记录后恰当地评价记录内容,确认无误并由申请人亲笔签署。

2024-04-02 19:55:2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哪些情况下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问题解答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那么,不符合上述规定情形任意一种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你好,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赠与费用
5620人阅读

房屋赠与常见于直系亲属中,在房屋赠与的过程中会产生哪些费用呢,那么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房屋赠予的手续及材料有哪些,房屋赠与合同内容是什么呢,以及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
8076人阅读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市场需求很大,上海作为我国最为繁荣的城市之一,出现一房难求的现象再正常不过,房价更是领先全国,那么经适房无疑是更好的选择,现在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4555人阅读

商品房买卖市场一直十分具有活力,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规定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失怎么办,以及浙江省、广东省等地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知识,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房屋买卖违约金
10155人阅读

合同中一般都会对违约行为及后果做出明确规定,今天为大家介绍房屋买卖违约金的有关知识,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多少?房屋买卖违约金怎么算?房屋买卖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多少?以及买卖合同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质量
4000人阅读

房屋最为大多数人罪重要的财产之一,对于房屋的选择都是非常慎重的,那么房屋质量鉴定如何申请,房屋质量保证书内容,房屋质量保修规定有哪些,以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