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探讨二手房转让过程中的房产原值如何进行确认的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查看的是该房产所涉的购房合同或者相关发票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产是通过实质性的购买行为获得的话,那么这些合同或者发票上面就很有可能注明了此房产的购买价格,据此,这个价格便可被认定为房产的原值。
另外,我们还需考虑到另一种可能性——如果房产并非通过购买途径获取,而是通过诸如继承、赠与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话,这时候可能就需要查询公证书以确定房产的原值。
而且,在公证书的内容里往往会有详细的房产转让信息,其中当然包括转让价格等关键信息在内。
当然,即使前述两种方式都不能满足确认房产原值的需求,我们也无需过分担心,只需要寻求专业中介机构的帮助即可。
例如,我们可以寻求房地产估价师或者律师的意见。
他们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根据房产的具体状况,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手段来明确房产的原值。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不同类型的房产来说,其房产原值的确立方式也是各不相同的。
例如,商品房的房产原值,它应该包括购置时支付的实际房价款项以及应当缴纳的各项退税等相关的税费;而对于自建住房而言,其房产原值就应该是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以及建造阶段以及取得房产所有权阶段实际缴纳的各项相应税费总额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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