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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重复抵押登记中心有无提醒抵押权人的义务
不动产登记中心无主动提醒抵押权人房产已重复抵押的法定义务
您好具体研判分析案情,
目前没有明确规定登记中心有提醒抵押权人的义务。不过,抵押权人自身有义务去核实抵押物状况。为避免风险,抵押权人在接受抵押前应主动查询房产抵押登记情况,可通过相关渠道了解房产是否存在重复抵押。同时,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抵押人保证抵押物无重复抵押及违约需承担的责任,以此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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