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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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我国,房屋产权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还有一个是土地使用权。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是永久的,但是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根据土地以及房屋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为70年,工业用地的使用期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使用期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期限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的使用期限为50年。
一般来说,在购买房子的时候,房屋产权都是70年,这是指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不同的建筑对于的使用期限是不同的,在确定期限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房屋的性质。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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