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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媳妇怀孕了,因为我是生了一个女儿,所以大家都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了,咨询下全国调整产假
北京、吉林、重庆三地均规定,经女职工单位同意,女性可以延长假期。如重庆规定,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关于全国调整产假 提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去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9省份在修订计生条例时,也取消了晚育假,将产假的计算方式调整为“国家规定假期98天+生育奖励假”。 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修订了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0省(区、市)修改了产假时间,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女性的产假时长。
修正案中明确了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即所有夫妇,不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同时,对再婚夫妻生育政策也作了微调。目前,我省对于再婚家庭的生育规定较为严格,“对于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未规定再生育条款,实际剥夺了初育一方生育二孩的权利,在实际执行中群众意见较大。”李玛琳说。对此,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立法建议,修正案规定允许此类家庭再生育一个子女,即:“一方或双方为再婚的夫妻,只要符合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也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孕、产、哺三期解除或终止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及降低工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强行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孩子满周岁之日,且照常支付工资。请求劳动仲裁的结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一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仍然根据该条规定要求按第87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这两个选择只能是二选一。
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切记:过期不候!)自己该享受什么样的生育补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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