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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知道如何开据房产证明吗?

丁** 湖南-长沙 房屋买卖咨询 2017.12.05 12:12:50 7人阅读

想在这儿问一下大家知道如何开据房产证明吗?有知道的朋友可以给我说一下好不好?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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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你如何开据房产证明吗这个问题,房产证明是房屋产权证的简称,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业主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开发商确权。即开发商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必须办理确权登记手续。购房者必须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办理初始登记并领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俗称大产权)的基础上,才能申请办理所购房屋的转移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只要是新建的商品房,无论其是否出让,产权最后如何分配,在初始登记时,登记机关均是直接将全部产权登记在开发经营企业名下的。

2017-12-05 12:15: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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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你如何开据房产证明吗这个问题,你可以参考一下这份 房产证明样本如下:
  房屋所有权人证明书
  兹证明座落在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的房屋情况如下:
  座向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间(套),结构________,层次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房屋的土地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017-12-05 12:13:50 回复


首先,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提问者认为对方有传染病,且具有传染性,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传染病发生现场调查取证,查阅或者复制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本。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可以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当予以销毁;对未被污染的食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首先,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提问者认为对方有传染病,且具有传染性,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传染病发生现场调查取证,查阅或者复制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本。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可以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当予以销毁;对未被污染的食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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