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福州法律咨询 > 福州劳动争议法律咨询 > 江苏徐州在职职工2007年死亡,孩子不满14周岁

江苏徐州在职职工2007年死亡,孩子不满14周岁

ask****189 福建-福州 劳动争议咨询 2017.11.30 12:23:28 1人阅读

江苏徐州在职职工2007年死亡,孩子不满14周岁。因单位欠社保费,社保局没有给办理丧葬费相关手续,先单位破产,办理手续时,据说社保局只给孩子继承个人账户储存额,现在孩子已满18岁,不再享受抚养费,这样合适吗?

其他人都在看:
福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福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按照相关政策处理,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2018-01-18 09:45:39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职工还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就过世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由单位支付
2、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职工过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由社保公司支付
3、过世退休职工的继承人,带好有关资料交到单位的人事科、人事科会协助办理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手续,办好后直接打入个人账户里。

2019-01-20 11:54:5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