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小寨的可以买经济适用房吗?
目前,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如下:
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
经济适用房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1818元人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人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办公用房或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9.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1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榆林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
(2)无房户或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的家庭;
(3)中低收入家庭(家庭年收入的四倍不足以购买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榆林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每两年测算一次,并向社会公开。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身份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证明,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截止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给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并签署核查意见,注明规定购买面积标准,作为申请人的购买凭证。
(3)申请人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超过标准面积的部分,由购房人按当地相同区位商品房价格补交差价。
(4)购买人按规定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权属登记。房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用地,其中超标准面积补交相应差价的,也应当注明补交差价的面积。
专业解答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如下: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1137元/亩;平均补偿倍数:25倍;平均标准:28432元/亩。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