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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半个月辞职工资该怎么算

李* 福建-福州 工资福利咨询 2023.03.26 11:42:34 443人阅读

入职半个月辞职工资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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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职半个月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2023-03-26 11:44:3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入职半个月没签合同辞退违法吗?问题解答如下,一、入职半个月没签合同辞退违法吗  我国法律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如果入职半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指出,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因此,入职半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与法律规定之间有什么冲突。  二、入职半个月没签合同辞退有没有赔偿  在试用期期间,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无故辞退的话,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关键点在是否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有则无赔偿,无证据,则需要赔偿。但是如果双方连劳动合同都没有订立的话,是不存在双倍赔偿赔偿金这一说法的。因为,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任何资金。因为,既然已经上班了,并且有实际工作的证据,那就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相应的正常收入是肯定需要支付的。所以这半个月的工资是肯定需要支付给您的。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在劳动者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即可,这一个月也可说是给了双方一个互相考察的缓冲期。因此,只要在一个月内签订都可以。上文中关于入职半个月没签合同辞退的情况并没有违法,但是仍然是可以索要自己的相应工资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要看员工被辞退的原因来判定赔偿或者补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试用期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是无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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