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恩施法律咨询 > 恩施劳动关系法律咨询 > 总(母)公司派驻分(子)公司人员的劳动关系归属是怎么划分

总(母)公司派驻分(子)公司人员的劳动关系归属是怎么划分

斯** 湖北-恩施 劳动关系咨询 2023.03.25 12:26:19 303人阅读

总(母)公司派驻分(子)公司人员的劳动关系归属是怎么划分

其他人都在看:
恩施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恩施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如果属于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如果这两个公司分别具有法律上的独立性,则可判定分别为两个独立法人。其中一个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而工资由另一个公司发放的,企业有义务理清这种劳动关系,先终止再与工资发放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避免法律责任不清的问题。如果未及时处理这种劳动关系,一旦发生诉讼,两家公司应同时成为诉讼主体。    
2、如果员工由母公司派到子公司,劳动关系还在母公司,人员管理在子公司,这种情况视作“人员借调”,属于“外派”方式。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必须明确约定分别对该员工承担哪些义务:如工资支付、社保缴纳、工伤责任主体、享受福利标准等。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应当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分担法律责任。

2023-03-25 12:28:1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