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大学毕业后在小学任教,帮朋友问问,教师试用期考核单位鉴定意见是否会对日后转正有影响呢?
教师在试用期间的考核单位鉴定意见是教师在试用期间一项重要指标,教师试用期的转正评语就是对教师同志在试用期工作的基本工作作风和工作表现作出点评,为以后分配,转正甚至是否适合从事该职业的基本评定。
2017-10-23 09:32:01 回复
公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的,其聘用的教师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初次聘用者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才会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内容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约定,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民办学校属于企业或非企业组织,其教师的聘用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因此试用期最长只能约定6个月,否则构成试用期违法约定,要支付赔偿金。试用期考核的内容应在劳动合同或企业制度中有明确约定,只有经考核不符合约定的录用条件的,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当然教师试用期考核单位鉴定意见不是转正的唯一标准,但是也需对其日后转正做一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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