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广州东莞的朋友,他的妻子怀孕了,他们买了东莞的社保,他妻子在医院做了孕检,他想要了解下东莞社保问题孕检报销的具体事宜。
东莞社保问题孕检报销具体程序:
(一)就医确认手续
1.办理条件与人员范围:
①生育保险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
②已按规定在东莞市内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为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且生育登记信息已传输至我市社保部门。
③办理生育就医确认业务时正常参保缴费。
2.办理地点:市内定点医院
参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市内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中选择一家医院作为本人生育定点医院。
3.所需资料:
①《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在选定医院现场领取填写);
②《东莞市母子保健手册》首页及产前检查记录页(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预产期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未发社保卡者可凭身份证);
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省户籍的参保人不需要提供此项)。以上②-④资料核实原件存留复印件。
4.办理流程:
参保人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完整无误并通过社保卡密码验证的,就医确认即时生效。
(二)生育就医
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参保人在已确认的定点医院产检或分娩住院的,须主动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及《东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第二联,并通过社保卡密码验证后,在定点医院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报销手续。
根据《2019年东莞生育保险最新规定》:
1、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计算公示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2、生育医疗费用:
(
1)参保人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按规定程序就医的:计算方法:报销金额(生育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注:生育医疗费用的计算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日期为准。报销比例: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0%,不设起付线及封顶线。
(
2)参保人未按规定程序就医或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计算方法:报销金额以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50%-100%为限,限额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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