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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与房屋面积差异应该怎么办

张** 广东-云浮 房屋买卖咨询 2017.10.17 17:02:53 23人阅读

之前买了套房,现在收房才发现我们办的土地证与真实面积不符,那这土地证与房屋面积差异应该怎么办?要重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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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更改的。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精神,农户存有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书的,应依据农户原有承包合同和证书记载的内容,查实农户土地实际承包情况,依据农户查实确认的土地承包信息,重新签订合同,颁发证书;农户没有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的,按查实的农户土地承包情况,重新签订合同,颁发证书,并依据新签合同和证书信息,补充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登记备案事项。

2017-10-17 17:16: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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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手上的土地证与房屋面积差异应该怎么办的问题,你可以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上的四至界线与实地一致,但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的,按实地四至界线计算土地面积,确定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建议你去找有资质的测绘单位重新实测,并申请土地登记。

2017-10-17 17:04:53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和精神,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面积误差处理有约定的,没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即多退少补。购房者因此要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且主张返还已付房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的,可予支持。(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不要求解除,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在3%以内(含3%)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即购房者不付款即可取得所有权;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负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包括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负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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