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签了一份保密协议,协议中要求员工辞职要提前6个月,要经过6个月的解密期,否则需要交纳违约金,请问一下试用期签订的保密协议有效吗?
由于该协议里6个月的约定与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符,所以该条款是无效的,但这并不代表该保密协议整体无效。个人认为,试用期员工应遵守保密条款,但辞职不受该6个月的限制。
下面是关于试用期签订的保密协议的内容,请参考。公司是可以跟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试用期的员工也是有约束力的,但是协议的签订内容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员工辞职,可以提前一个月告知用工单位,所以协议要求提前6个月是没有效力的,综上所述,你签的那份保密协议是部分有效的,即要求员工辞职要提前6个月,要经过6个月的解密期,否则需要交纳违约金这一条是没有效力的,其他的条款有效。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