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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三方协议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是必须的吗?

何** 湖南-长沙 合同订立咨询 2017.10.09 19:00:29 34837人阅读

我在单位还是一个小职员,手里有一份材料,请问这个东西必须要三方协议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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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所签订的三方协议不用加盖三方协议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必须加盖企业所在地人才市场公章。

2017-10-09 19:0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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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2、人社局不需要盖章,盖章的为: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2020-12-18 02:36:11 回复

现在房产纠纷越来越多,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有的证据可以自己收集,但有的证据保存在国家相关机构里,自己无法取得。比如房屋的过户资料就保存在房管局,过户资料对查明案件事情至关重要,那么房产官司中可以调取房管局过户材料吗?房屋管理部门的房屋过户材料是属于房产纠纷的重要证据,当事人是可以依法调取或者向申请调取材料。诉讼过程中,对于保存在国家相关的证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可以申请调取或者申请出具律师调查令调取。当事人也可以凭身份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管局查询,但房管局不会给当事人出具书面查询结果,不能达到调取证据的目的。因此,房产官司可以根据需要利用律师的调查取证权调取房管局的过户资料,直接作为证据为诉讼服务,为最后赢得官司打下坚实的基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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