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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

邓* 山西-晋城 刑事诉讼咨询 2022.10.04 16:54:07 357人阅读

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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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申诉是针对检察院或法院已经生效的的判决、裁定或决定提出的,当事人要是觉得最后生效的结果不公平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刑事申诉。
2、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2022-10-04 16:55:0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不同情况,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或原审人民申请再审,要注意有期限限制。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

对于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三条的规定,
1、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
第二审人民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
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
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2、上一级人民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3、对未经终审人民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申诉的,上级人民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提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际上就是法律规定的提级执行。 以下知识,希望对你有用:
一、提级执行的适用条件
  提级执行制度的运用是为了解决通过其他所有执行制度均不能解决现实困难,为了避免实践操作中的随意性和混乱,必须对提级执行的适用范围予以明确。
(1)案件必须具有可执行性;
(2)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②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执结的案件;
③下级人民拒不接受上级人民执行监督意见的案件;
④确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致使难以如期执结的案件;
⑤上级函示提级执行的案件;
⑥上级人民认为其他应当提级执行的案件。
二、提级执行的审查程序
  上级收到当事人的提级执行申请后,经审查合法的,应当于7日内予以立案。立案后组成合议庭讨论,应以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可要求下级当面汇报或听取当事人当面陈述。同时,在提级执行的结果出来之前,不停止原执行程序。合议庭讨论结果应由庭长审签后交院长审批。若申请符合提级执行的条件,应由上级作出提级执行决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和原执行。不符合条件的,也应以裁定的形式书面告知当事人和原执行。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提级执行的审查应于一个月内完成。
三、提级执行的实施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上级的提级执行裁定送达原执行之时,意味着其享有了对该案件的执行管辖权。因此,上级应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执行立案手续,并按新的立案时间重新计算执行期限,而原执行可按其他方式作结案处理。同时,对于提级执行案件,上级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七日内应书面通知案件当事人。上级应当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尽快依法执结案件,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应在案件执行完毕时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原执行和当事人。上级在办理提级执行过程中有两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案卷材料的移送
  原执行收到提级执行裁定书后,应于7日内将案卷材料全部移送到上级,并应当附上书面材料,写明案件已办理的情况及需注意事项。上级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需原执行协助的事项,原执行有义务予以协助。
(二)执行费用的移送
  从2007年4月1日起,新的诉讼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执行费仅能在案件执行到位后从兑现款中扣除。因此,执行费的分配仅发生在上级和原执行之间,上级在执行标的到位后,应与原执行就案件办理费用及时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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