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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恶意负债,恶意隐瞒。负债用于男方个人消费

ask****838 四川-成都 房屋买卖咨询 2017.10.06 23:53:01 1289人阅读

男方恶意负债,恶意隐瞒。负债用于男方个人消费,购买奢侈品,手机,出国游玩等。目前没有共同存款,有一套房子,由女方支付首付,装修费用,大部分房贷由女方承担,但所有权写了夫妻双方,主贷人为男方名字。有男方手写的财产声明一张,写明负债为男方个人所有,房产为女方所有。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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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天津-南开区 咨询解答:8729条

你好,建议此时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保护你的财产权益,如果需要,可以电话给我,也是我微信号。

2017-10-07 12:22: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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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5868760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5748条

你好,准备好证据

2017-10-07 12:5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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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余下部分男方个人承担,时间怎么样若以后出现什么情况:其实男方父母出资,也就是男方出资大部分,即男女共同支付,但考虑到婚后财产男女共有,男女夫妻多少,这样处理怎么样将产权都写上名字,并公正注明出资人比例,即父母多少这样分析看看

2019-01-18 01:55:07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600条

你好,建议双方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就债务和财产问题作出约定,若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2017-10-25 13:50:25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3775条

给我律所来电详谈  .

2017-10-07 10:08:51 回复

男方隐瞒婚前债务算不算骗婚,如何认定骗婚 ? 这是不属于骗婚。如果对方是用于结婚准备的,是属于共同债务;但如果仅仅是用于男方本人,是属于男方个人债务。 骗婚的认定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从刑法条文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定等等。 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男方隐瞒婚前债务算不算骗婚,如何认定骗婚 ? 这是不属于骗婚。如果对方是用于结婚准备的,是属于共同债务;但如果仅仅是用于男方本人,是属于男方个人债务。 骗婚的认定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从刑法条文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定等等。 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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