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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了解一下特殊工种的范围是如何的

汤** 河南-郑州 劳动争议咨询 2017.10.03 14:01:45 124人阅读

你好,最近很多人都在说“特殊工种”,所以我想咨询了解一下什么是特殊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是如何的,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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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的范围是如何的”这个问题答案不唯一,因为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017-10-03 14:1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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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殊工种的范围是如何的”这个问题可以有很多种回答形式,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017-10-03 14:02: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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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那么特殊工种的范围有哪些呢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
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
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
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
5.矿山救护作业;
1
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
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2020-12-10 16:27:34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四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予以审理: (1)选民资格案件; (2)非讼案件,包括宣告公民失踪、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3)确认民事调解协议案件; (4)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相关知识:特别程序类型 民事审判程序的一种,与普通程序相对。普通程序即审理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一般包括 第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即民事诉讼法对审理某些类型案件另行规定的程序,案件类型不同,审理的程序也不相同。各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很不一致,划分的标准和种类也不相同。


1.门诊特殊病包括13种:分别是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肝移植术后抗排异;血友病;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精神病;癫痫。
2.门诊特殊病实行门特病登记管理。门诊特殊病患者需到诊断定点医院,由指定诊断医师开具《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持社会保障卡、检查结果、审批表在医院医保科办理门诊特殊病登记。偏瘫登记有效时间为两年。参保人员应在有效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到门特病诊断定点医院申办门特病复查登记,方可继续享受门特病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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