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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用于居住的商品房,但是用木板把大厅隔成几个小房间进行出租,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了租这样的小房间的一个月合同。这样的小房间合法吗
需要看你朋友和房东之间的协议是怎么签订的,如果协议明确称不能转租或分租,那房东可以解除和你朋友间的协议。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户口登记在商品房内和是否拥有居住权没有直接联系。我国《物权法》对居住权未作规定,但是,居住权也是当事人的一种基本权利。而户口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种人口管理方法,是国家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立的制度。户口与居住权并不具有必然的联系,某人对房屋是否享有居住权不能以户口登记为标准,某人户口即使未登记在该房屋内,也可以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如承租人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居住权。同理,户口登记在某房屋内,并不代表就有权居住在该房屋内。居住权的取得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房屋的居住权。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因此,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经过授权后,户口簿上的居户才享有居住权,未成年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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