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深圳法律咨询 > 深圳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丈夫将房产卖掉妻子能要回吗?

丈夫将房产卖掉妻子能要回吗?

ask****649 广东-深圳 房产纠纷咨询 2022.09.15 16:13:59 307人阅读

丈夫将房产卖掉妻子能要回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深圳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深圳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812386688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23215条

您好!这种情况需要分不同的情况具体分析,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原本产权登记情况如何;2.妻子事先是否知情并同意丈夫此举;3.房产目前的情况:是否已经变更了产权登记、买受人是否已经占有使用了房屋;4.买受人是否已经支付了合理的价款;5.买受人是否为善意取得。具体情况不同,其相应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同。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并咨询本律师,欢迎加V信一对一进行咨询,以便了解情况进行分析后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保障您的权益。

2022-09-15 16:59:54 回复
咨询我
1355676499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180036条

谁的?夫妻共同的吗

2022-09-15 22:47:21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26300条

你好 是不是共同财产

2022-09-15 17:10:35 回复
咨询我
1831999692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842条

不能

2022-09-15 16:50:27 回复
咨询我
1862033651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376条

不一定,主要有几个因素影响:
1.对方是否善意取得
2.房产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3.产权人登记的是谁
4.转让手续是否合法

2022-09-15 16:39:57 回复
咨询我
1787284339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6264条

可以联系我们,这边详细为您解答。

2022-09-15 16:33:45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56951条

一般不可以。但具体看情况。可以撤销买卖合同。

2022-09-15 16:24:22 回复
咨询我
186206900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241157条

你好,可以起诉的

2022-09-15 16:24:09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3103条

在谁的名下

2022-09-15 16:25:21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076条

可以提出异议

2022-09-15 16:25:01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211条

您好,具体情况麻烦说清楚,房产登记在谁名下?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

2022-09-15 16:16:12 回复
查看其他6位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按照《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不论登记何方名下,均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评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物权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有房屋虽被丈夫出卖,但房屋还未过户,买受人不能构成善意取得,所以你现在能追回该房屋。但根据合同法规定,你们可能面临合同违约的问题。

您好,针对您的丈夫私自将房子卖掉,妻子能追回房子吗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不论登记何方名下,均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评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物权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有房屋虽被丈夫出卖,但房屋还未过户,买受人不能构成善意取得,所以你现在能追回该房屋。但根据合同法规定,你们可能面临合同违约的问题。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咨询】我与丈夫有一套房屋,但登记在丈夫名下。他在没与我商量的情况下私自与罗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也收了罗先生的购房款,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我知道情况后不同意出售该房屋,我现在能追回该房屋吗【律师解答】按照《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不论登记何方名下,均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评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另外《物权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有房屋虽被丈夫出卖,但房屋还未过户,买受人不能构成善意取得,所以你现在能追回该房屋。但根据合同法规定,你们可能面临合同违约的问题。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赠与费用
5620人阅读

房屋赠与常见于直系亲属中,在房屋赠与的过程中会产生哪些费用呢,那么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房屋赠予的手续及材料有哪些,房屋赠与合同内容是什么呢,以及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
8076人阅读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市场需求很大,上海作为我国最为繁荣的城市之一,出现一房难求的现象再正常不过,房价更是领先全国,那么经适房无疑是更好的选择,现在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4555人阅读

商品房买卖市场一直十分具有活力,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规定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失怎么办,以及浙江省、广东省等地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知识,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房屋买卖违约金
10155人阅读

合同中一般都会对违约行为及后果做出明确规定,今天为大家介绍房屋买卖违约金的有关知识,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多少?房屋买卖违约金怎么算?房屋买卖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多少?以及买卖合同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质量
4000人阅读

房屋最为大多数人罪重要的财产之一,对于房屋的选择都是非常慎重的,那么房屋质量鉴定如何申请,房屋质量保证书内容,房屋质量保修规定有哪些,以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