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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吉林工作的,我想了解有关2017年吉林市社保问题缴费基数的情况,麻烦大家提供一下。
自2017年1月起,对于2017年吉林市社保问题缴费基数的情况,其对于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含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续保人员、个体工商 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将上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可选择上述标准的60%、80%、110%、120%为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1、当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2、缴费基数中的工资总额应该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的加和。工资总额一般来说不是针对某一个职工所说的,而是对用人单位所雇佣的所有职工所说的。
公司代扣代缴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为员工当月的应发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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