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宣城法律咨询 > 宣城工伤赔偿标准法律咨询 > 山东对企业职工在职非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山东对企业职工在职非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李** 安徽-宣城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2.09.02 21:12:50 309人阅读

山东对企业职工在职非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其他人都在看:
宣城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宣城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为解决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问题,经研究,从2007年1月1日起,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2、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280元、250元、220元、200元、180元,各地具体标准见附表。
(1)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2)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3)兼有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上提高30%。

2022-09-02 21:14:5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