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保险比例的区别主要有以下3点,仅供参考:区别
1:报销比例不一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85%,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等级的医院报销比例在10-80%不等,总之就是少报销很多。区别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里返的钱一直可以累计,用不完的自动累计到下一年,而新农合到了一年就清0,迫使用不完也必须用完,不然就浪费了。区别
3:如果是住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透支70%,也就是交3000可以用10000的药钱,不足的在出院的时候报销后多退少补。而新农合必须就是要求全额交清费用,在医院里面存的钱必须超过自己已经消费的药钱,不然就会面临停药。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赔偿不分城市农村
2011年1月1日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因工死亡赔偿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48-60个月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变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由此,“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直接决定工亡待遇数额。2011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据此数据计算,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82180元,这样即便没有可供养亲属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之和已经突破40万,较旧《工伤保险条例》提高了2倍左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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