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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48304条
你好,建议你说明具体情况,才能为你提供针对性分析与帮助。可直接来电
2017-09-14 10:5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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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计算五险一金的基数,是工资的全部,包括加班费和销售提成。不只是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加班费销售提成计数基数。劳保福利、赔偿金等不计入工资。我们这边是有法律依据的:您可以查一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2020-12-10 12:13: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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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加班费
2017-09-14 11:02:14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申请劳动仲裁
2017-09-14 10:57: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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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周末加班费计算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周六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2、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执行: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200%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加班费的相关知识:今年法定节假日由10天变为11天,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有所调整。按原规定,月平均工作天数和日工资折算都按20.92天计算,而上个月国家劳动保障部通知明确,月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月)=20.83天/月,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新办法区分了月工作日和月计薪天数,月工作日主要用于判断是否加班,而月计薪天数则作为折算加班费的标准。
2018-11-21 18:06:53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38805条
用人单位的做法违法,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7-09-14 11:04:51 回复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14046条
请详述案情
2017-09-14 10:49: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