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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新滘宅基地能不能转让给他人

李* 广西-南宁 宅基地咨询 2022.06.13 14:55:25 427人阅读

顺德新滘宅基地能不能转让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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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有关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像您的这块宅基地应属于集体所有的。
2、国家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个人需要宅基地建造房屋,必须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城市居民建造房屋需要的宅基地,可以向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城镇非农业居民建造房屋,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居民需要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地和其他土地上建造房屋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用耕地建造房屋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方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取得以后,使用权人有长期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工棚和厕所等建筑物和构筑物,也可以在房屋前后的宅基地种植树木。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所有权归宅基地所有人所有。使用权人在出售私有房屋时,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移给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改变宅基地的用途,不得出租、买卖和变相买卖宅基地,不得借口修建改造房屋,随意扩大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而且公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是基于宅基地上房屋的存在为前提的,所以宅基地与房屋不同,不能买卖。再则对于农村的集体土地,根据国家规定是不允许买卖的。所以像家的宅基地是不能随便买卖的。

2022-06-13 14:57:25 回复

2017顺德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
无所有权证书不得转让
顺德区要求,未纳入固化名单或户口不在本村(居)的村(居)民,不得申请使用宅基地。未建成房屋或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宅基地不得转让;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集体性质宅基地,除因继承、本村范围的宅基地上房屋换产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导致的宅基地使用权转移外,其余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的受让方(买方或受赠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村村民;
(二)年满18 周岁;
(三)符合分户条件,本人名下无宅基地或未分配过宅基地,且户内无多余宅基地。
新宅基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顺德还将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工作。新审批的宅基地将不再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改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直接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申请人在申请使用宅基地时,需同时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按不动产登记程序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建成验收后按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已持有用地批准文件的,如未超出有效期或虽超出有效期但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宅基地使用人可按规定程序完善规划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后,依法申请土地和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用地批准文件已超出有效期且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需申请不动产权初始登记,凭《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建住宅后原宅基地退还集体
已批准的宅基地固化规划小区内的宅基地,不得再申请扩建、界线局部调整以及合宗建设。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对原旧村庄范围内的旧房屋进行改建的,在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可以申请相邻不同宅基地之间合宗建设或宅基地用地界线局部调整,但合宗后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80 平方米,用地界线局部调整后的宗地面积不得大于原批准用地面积。
申请扩建和异地重建的,新建住宅后申请人需拆除原宅基地地上房屋,并将宅基地退还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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