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7月底和公司签定了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赔偿,公司同意了赔偿款,我起诉了当地的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公司以你是“劳动合同签订的管理者”为由拒绝赔偿,是其利用新规定进行的抗辩。但你作为财务人员,要认定为“管理者”并存在重大过失难度较大,你依然有较大胜算。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已经支持了你,说明事实基础对你有利。公司现在的起诉是最后的反击。此时,专业律师的介入是锁定胜局的关键。
如果你能提供更多信息(例如:你的具体岗位名称、有无其他员工合同由你经手、公司对此是否有书面指令等),我可以为你进行更深入的风险分析和策略预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