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梅州法律咨询 > 梅州合同违约法律咨询 > 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不明,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时间,违约金谁出?

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不明,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时间,违约金谁出?

孙** 广东-梅州 合同违约咨询 2017.08.03 20:18:09 4474人阅读

最近公司有人想要进行合同违约金,想请问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不明,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时间,违约金谁出?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梅州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梅州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可以随时履行,未及时付款是否违约看您们之间约定,若明确表示不卖房则构成蓄意毁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017-08-03 20:21:09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有的合同在撰写的时候双方都没有注意到违约责任这一块,造成违约责任不明,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接下来由法律案例网为大家整理了一个关于违约责任约定不明如何处理及其他的一些相关知识的案例。
    案例:合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
    原告王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一份《橱柜购销合同》,由原告王某制作橱柜若干套,并约定了延迟履行违约金的标准,合同签订后,原告制作完成全部橱柜,但是被告一直拖欠原告橱柜制作款7万余元,原告遂提起诉讼,被告以橱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提起反诉,经一审法院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原告制作的橱柜进行鉴定,制作橱柜的大芯板厚度为15毫米,不符合合同约定的18毫米,水盆等不锈钢制品的材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304不锈钢材质。
   法院判决:某公司应向王某支付橱柜款5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王某提起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橱柜虽然不符合合同约定,但是不影响使用,且已经部分交付使用,拆除更换的履行费用过高,因此,对某公司在一审中提出的反诉请求要求全部更换不予支持;鉴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双方没有在合同里面约定,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本案情况,酌定为减少价款,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决扣除相应的材质价款,某公司应向王某支付橱柜款5万余元。
    律师解析合同违约责任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不明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王某制作的橱柜的质量部分不符合合同约定,但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没有约定对质量的违约责任,亦无法协商解决,故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王某制作的橱柜虽然有质量不合格的地方,但是不影响使用且对方已部分交付给客户使用,考虑到重做的履行费用过高,因此,二审法院对某公司要求重做的主张不予支持,而是依法判决变更为减少价款。
    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要全面约定各种违约责任,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因无约定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合同签订后,双方要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017-08-03 20:19:09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产经纪公司促成贾某与许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中介费的比例及支付条件与方式,说明居间合同包含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间合同已告成立。合同中关于中介费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效力规范,应为有效约定。因贾某和许某未履行合同,按约定,应由合同受益方和违约方各付中介费的0.5%。贾某不是合同的违约方,房屋买卖合同未履行是因许某的家庭原因导致的,与贾某无关;贾某也不是合同的受益方,因贾某在合同未执行时退还了定金,亦未向许某要求违约金;关于居间合同的报酬未履行的违约金没有约定,亦无法律依据。因此,贾某不应向房产经纪公司支付报酬及承担违约金。

这只是违约金,如果损失超过的部分由明确的证据可以要求赔偿,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中介费又称居间服务费,包含的服务内容除了居间介绍,签订买卖合同以外,还包括配合代办贷款手续、代办过户等服务费。 二手房房屋买卖,多数是通过委托房产中介进行交易,房产交易中介的费用一般都不会超过指导价,就是政策规定的房屋出售总价的百分之三。甚至个别的可以进行协商而降低中介费用。 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中介费应该有谁来支付,所以房屋买卖中介费,是由中介与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那一方支付的,并且在二手房居间服务合同中明确由哪一方支付,何时支付,具体金额,支付方式。 在实践中大多数都是约定由购买方支付中介费用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合同提存
11503人阅读

提存是债务关系消灭的重要方式之一,提存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那么合同提存程序规定有哪些,提存公证规则具体内容是什么,可以提取提存物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以及标的物提存后的通知义务应该由谁承担呢!

免责事由
14061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免责事由的知识,就是免责事由有哪些呢,以及生产者的免责事由有哪些,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违约金过高处理办法
6378人阅读

在一般的合同中都会有条款明确违约金这一选项,那么对于违约金过高是如何认定的呢,那么违约金过高该怎么认定,以及违约金过高如何调整,调整办法是怎样的,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

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50317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标的物是什么意思,那么标的物是什么意思,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责任风险是什么呢,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栏目,以及标的物质押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呢,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版权登记合同
13158人阅读

版权登记是一种正常的经济行为,今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版权登记合同的有关内容,更多知识尽在律图平台,任何法律疑问请在线咨询本站合作律师,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