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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进了一个厂,进场之前那里的管理员说试用期不满三个月不给辞工,这合理吗?我是以长期工的身份进厂的。他的入职规定上面写有试用期为七天。七天内不能适应工作岗位的没有任何工资。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申请。进场之后那些人只给我填了员工入职资料表,我想知道员工入职资料表算不算劳动合同。
员工入职登记表不是劳动合同,只是一个能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小证明。劳动合同有专门的形式和格式,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时签署才具有法律效力。
不管是否是职工主动辞职,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单位都应该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职工应该提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您好,您咨询的是劳动合同纠纷问题。2、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如果你违约,那么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拒绝你的辞职。。3、你们约定了试用期,你们进厂的时候厂里说试用期内辞职的只要一个星期,实际上法律规定提前三天通知就可以离职。4、公司不让你你辞职,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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