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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劳务派遣问题

177****6539 江苏-南京 劳动争议咨询 2017.06.27 18:49:59 1025人阅读

我们一个厂里两个部门工资待遇什么都不一样厂里领导前几个月跟我们说倒闭了然后从21号开始突然说不上班了第二天就偷着要拉机器走说放假没说什么时候上班也不给我们说法厂里说不是倒闭今天正式工说了赔钱我们是劳务工不是正式工今天和我们谈说我们被公司退给劳务公司了也都没告诉我们劳务公司说给我补偿说没满一年的算半个月然后按底薪赔差8天就两年了算一年赔一个月底薪请问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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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如果没有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支付你们最低工资。
2、仅供参考。

2017-09-27 06:42: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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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公司与实际用人单位签的,应由劳务公司与实际用人单位处理。你只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你的工作由劳务公司安排。如果劳务公司不安排你的工作或者降低你的工资、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务公司主张权利。具体能主张什么权利,要看你与劳务公司现在到底是什么样的纠纷,但你在本案中没有陈述清楚,无法给你确切的答案。

2018-10-12 10:11:24 回复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仲裁是由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地提出的,起诉是由企业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的。
  没有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进行仲裁,可否直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
  因此,在法律上,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地可以与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地不一致,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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