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两兄弟,三姐妹,一共五子妹,还有一个母亲,今年六十五岁了。现在子妹都成家多年了,都有小孩了。父母幸苦半生,有两处房产,一处在老城区,是土房子祖上留下来的残破不堪,于2008年父母给第三,第四两个妹子重新盖成砖房了,共三层半高,共150平方面积。另一处房产在政府新划的珠泉路,政治给每人20平方,父母,大姐,我,第三个妹子,共100平方,家里又向政府买了20平方,总面积120平方,盖了4层,楼梯间在中间,总共八套房,一楼我,老大姐各住了一套,二楼最小的兄弟住了一套,四楼我妈住了一套。而最近几年,我住的这套,被我装成卷帘门,改成门面了,而我门面的旁边还有一米宽,长十米的巷子,老母亲要把我山墙旁边的这条巷子和一楼楼梯间给我住在二楼的兄弟,我要怎么办才行?请给予指点迷津,谢谢1
您好,您的哥哥提出分家,如果是分家产,必须是针对家庭共有财产而言,就是说针对您的两个哥哥和您父母共同的劳动收入已经共同购置的生活资源和其他财产。如果是这样,就应按照各自收入的情况划分相应的财产份额。但如果是要求分割您父母的财产,那就是违法的。因为他们均已成家,不属于由父母供养的未成年人,您父母没有必须支付他们生活费的义务。根据《继承法》 第2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现在您的父母健在,继承尚未开始,他们的继承权还不能行使。因此,他们提出要求是不合法的,您父母完全有权自己支配自己的财产,拒绝他们的要求。
2020-12-24 17:38: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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