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做厨师上班3天,还没来及签合同,在上班过程中摔倒,左脸颧弓骨骨折,现在老板只出了住院费,其他就不愿再赔偿了,我应该怎么办?我父亲住院的时候老板来过,我录音了,有用吗?能不能作为证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可见,就有关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2018-11-14 17:27: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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