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佛山这边找了个新工作,最近打算先租个房子,请问一下佛山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是怎样的啊
主要注意:租赁时间,押金数目。租赁期内租户不可对房屋进行改造等等租方义务。续租提前知会时间及退租提前知会时间。水电费,垃圾费,管理费等等费用又那方承担!每月交租时间。
2017-06-23 16:02:10 回复
佛山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介绍如下
1、出租房屋具备合法房产权或经营管理权的,给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2、出租房屋不具备合法房产权或经营管理权,只具备土地租赁合同及居(村)委会证明的,给予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3、有以下情形的,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明:
① 房屋已做抵押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② 属共有产权房屋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产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③ 转租房屋应提交原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4、出租屋无论由屋主本人管理还是委托他人管理,直接管理人都必须具备履行综合管理责任的能力。
5、用作出租的房屋必须具备有水、有电、有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的生活设施,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并且出租面积必须达到单独1人居住不少于5平方米、2人以上居住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
6、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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