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无劳动能力的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按持续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和永久性两种:
(1)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引起的机体功能障碍,使机体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受到暂时的影响,但功能障碍恢复后仍可完成其工作;
(2)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机体在损伤或疾病以后,尽管经过长期治疗,仍未能治愈,而呈顽固性与持久性,以致不能完成其本职工作或需要改变其原有工种。
2、按丧失程度分为:完全丧失和部分丧失:(1)完全劳动能力丧失:是指不能继续从事本职工作;(2)部分劳动能力丧失:是指不能从事通常的本职工作,但履行其他较轻工作而无损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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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保险医药费。认定为工伤后未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医药费用应该由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等劳动者出院后再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专业解答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流程:申请人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工伤认定决策和医疗数据资料。委员会组建专家库,随机抽取三至五位权威专家组成小组。专家小组依据专业知识与经验全面评估工伤职工,得出鉴定结论。
专业解答撤销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依然有效。但法院裁定工伤认定无效时,需退还相关权益,未支付赔偿则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对于未作出最终认定的工伤申请,申请人可向劳动局提交撤回申请,终止认定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需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劳动局不主动认定。双方达成工伤待遇共识后,可撤回工伤认定申请。
专业解答工伤事故后,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如下:当事人提出鉴定请求,提交书面申请至市级鉴定委员会。社保机构审查文件完整性后,决定是否受理。随后组织专家小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最终,鉴定委员会在6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结论书,紧急情况可延长30天。结论书应及时送达申请单位及个人。
专业解答撤销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依然有效。但法院裁定工伤认定无效时,需退还相关权益,未支付赔偿则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对于未作出最终认定的工伤申请,申请人可向劳动局提交撤回申请,终止认定程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需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劳动局不主动认定。双方达成工伤待遇共识后,可撤回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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