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400块钱被偷了,去派出所报案有用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至3000以上,3万至10万,30万至50万应当分别构成刑法264条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3条、两年以内盗窃三次,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持枪械、刀具、爆炸物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具盗窃,或者持足以威胁他人人身或生命安全的器具盗窃,应当认定为”持凶器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相对于外界的生活空间进行盗窃,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扒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应当认定为”扒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综上,不理解你所谓”去派出所报案有用吗“该如何理解。但是盗窃他人财物属于违法或犯罪行为,自身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理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报告警方。警方会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违法或犯罪嫌疑人的责任的被盗金额400元,从数额上看不构成盗窃罪,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盗窃的人被认定属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扒窃“、”携带凶器盗窃“的则不看盗窃金额多少,一律按照刑法264条追究刑责。若,对方为惯偷,即便本案盗窃数额不够追究刑责,或者不会被认定为上述4种不考虑盗窃金额,亦会追究刑责的情形,但是对方还有其它盗窃案。本案则会与其他案件累加,看究竟构成什么标准的罪责,并按照相应的标准量刑警方破案之后,受害人可以依法向违法或犯罪嫌疑人主张自己的合理损失
由于盗窃罪的涉案金额必须要达到1000元,因此,虽然在本案中,行为人有盗窃行为,但数额还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因此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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