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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交房协议丢失的,购房者可以和开发没共同到房管局办理或者让开发商重新签署一个收房协议再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明需要的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2021-04-02 16:11: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