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合同纠纷主要围绕以下事宜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6、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多条法律条文涉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处理。
法律依据: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专业解答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署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现今的房地产市场中,预售成为最为重要且普遍的销售策略之一。然而,在签署预售房屋合同之前,我们必须对其中的诸多细节予以充分重视,以便尽可能减少潜在的风险。
专业解答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范围的准确界定在商品房预售合同领域,存在多种纠纷类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时间为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对房屋设施或者户型结构进行了单方面的变更处理;第三,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商业广告存在过度夸张或不实宣传现象;最后,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质量无法达到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标准。
专业解答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现阶段,预售已然成为房地产市场主流的销售手段之一,然而,在签署预售房屋合同之际,我们仍需妥当留心并谨慎留意诸多细节,借此防范潜在风险。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各位购房人士理应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1.务必确保开发商已顺利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慎重核实开发商制定的各类格式条款,以确保其公正性;3.明确拟定关于房屋交付条件及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专业解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时,契约中约定或符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期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疏忽导致买方无法完成该业务的,买方有权解除购房协议,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专业解答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处理:遇到这类问题,首先,双方要坐下来好好谈,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找仲裁机构或法院来调解。要是调解也没用,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了。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这样才能确保纠纷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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