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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假劣药品的有关人员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有关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1、〈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2、药品管理法相关条文: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三)超过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和辅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而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其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大,因而生产、销售假药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前者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后者为无期徒刑。另外,行为人既生产、销售假药,又生产、销售劣药,均构成犯罪的,应当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专业解答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虽有关联,但为两种不同性质的刑事犯罪。前者涉及掺假、掺杂等不合格产品,后者特指假药。 行为特征上,假药罪无论生产或销售均属犯罪,而伪劣产品罪需达到一定量额。处罚程度上,假药罪最高可判死刑,而伪劣产品罪最高为无期徒刑。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生产、销售假药是否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生产、销售假药是不是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系是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但是是不同的犯罪罪名。首先从犯罪客体上来说的话,前者所侵犯到的是参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相关的范围。但是后者的话是属于属于犯罪,客体是假药。
专业解答生产假药罪和生产伪劣产品是不一样的。首先从侵犯客体上来说的话,前者主要是国家的药品管理秩序,还有就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但是后者的话是国家质量监督管理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解析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生产、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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