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辞职后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里面的钱可以继续使用,没有时间限制。
辞职后,单位停止为你缴纳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你的医保账户将于停止缴费的次月封存,暂停享受本市基本医保待遇。账户封存期间,账户内的资金余额仍可继续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用于门急诊就医,持医保卡结算,账户资金用完为止,不享受其它医保待遇。
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
超过3个月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继续计算,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补缴欠费的,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再计算。
您好,针对您的医保卡辞职多久会冻结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查询,目前您享受外来人员城保医保待遇。若将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在本市,则医保方面无需办理相关手续,您的医保帐户将于单位停止缴费的次月15日封存,暂停享受本市基本医保待遇。医保帐户封存期间,您个人医保帐户内的剩余资金可继续用于门急诊就医,持医保卡结算,账户资金用完为止,不享受其他医保待遇;若重新找到新单位为您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您的医保帐户将于新单位正常按月缴费(不包括补缴)的次月15日开通,恢复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另外,根据医保相关政策规定: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若流动到外省市就业,且已转出养老保险关系,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至区县医保中心打印《参保凭证(发函用)》,再至外省市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寄至本市区县医保中心。区县医保中心收到《联系函》后对您个人帐户进行清算,清算后的个人医疗帐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具体情况,建议您可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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