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员工工伤死亡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在贵州省也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执行。主要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依据贵阳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
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专业解答工伤死亡赔款是职员工伤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丧葬补助金、赡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通常包括六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若工人生前无工作或无法维续,其配偶、父母、未满18岁的子女及兄弟姐妹可享受抚恤金和生活保障。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基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制定,为上一年度收入的两倍。
专业解答贵州省企业离退休工人死亡后,其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慰金。丧葬补助金相当于逝者最后六个月养老金总和,抚慰金为养老金月发放额的10%。若逝者配偶年满55周岁且无稳定收入,可申请12个月、每月300元的困难补贴。
专业解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遇难员工如有子女,可按月领取相当于员工工资30%的抚恤金;如为孤儿,则将获得该员工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的抚恤金,将会持续发放直到他们年满十八岁为止。
专业解答工伤死亡赔款是职员工伤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丧葬补助金、赡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通常包括六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若工人生前无工作或无法维续,其配偶、父母、未满18岁的子女及兄弟姐妹可享受抚恤金和生活保障。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基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制定,为上一年度收入的两倍。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贵州工伤死亡可以要求什么样的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析 1、车祸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车祸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2、达州车祸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达州车祸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律师解析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律师解析 具体标准是: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律师解析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1、“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 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标准:6个月工资; 3、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同时规定,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 <p>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 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 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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